每股收益的算法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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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EPS-基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2006年报以前的名称为“加权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常用的财务指标,反映普通股的获利水平。该指标不反映股票所含有的风险。
算法:
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分母=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行在外月份数)/12;
计算值=分子/分母。


每股收益EPS-稀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稀释每股收益(2007年开始披露,2006年以前没有此指标)。稀释性潜在普通股通常指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认股权证等。
算法:
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扣除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相关所得税的影响);
分母=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于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已经全部转换为普通股,于此计算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
计算值=分子/分母。

每股收益EPS-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2006年以前的名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每股收益”)。又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一次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流动在外的普通股得出的每股收益。
算法:
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分母=当期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E(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发行在外月份数)/12;
计算值=分子/分母。

每股收益EPS-期末股本摊薄:2006年报及以前上市公司披露的“摊薄每股收益”,2007年以后由通达信计算,参见算法。
算法: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报告期期末总股本。
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旧准则利润表公布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EPS-最新股本摊薄:指定报告期净利润除以最新总股本。按最新总股本追述计算各历史报告期的每股收益。
算法: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即旧准则利润表公布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EPS(TTM):前推12个月的净利润除以最新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算法: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TM/截至交易日最新总股本